評審準則
評審準則
評審分三個階段進行:
(1) 首輪
(2) 準決賽
(3) 總決賽
每個階段均由不同的評判團負責評審。各評判團成員將來自商界、非牟利團體,包括慈善家、風險投資者及社企創業者。
最佳計劃就是評判相信在可持續的情況下,能夠帶來最大社會效益的計劃。除了意念創新、具有創造社會價值的潛能之外,計劃必須務實可行、達至成功。評判會考慮以下各項:
計劃概念
計劃須顯示隊伍對所述的社會議題/需要有透徹理解,並提出一個可營運的商業模式作為對策,解決該社會議題/需要。理想的計劃須顯示隊伍盡可能提出嶄新解決方案,並有擴展的潛力。
處境因素
隊伍須理解處境因素,如市場需要、商機規模、競爭形勢、潛在風險及應對策略,以及前述因素如何影響商業營運。此外,如適用於該處境的話,隊伍須顧及潛在風險,如監督制度、稅收條例及政治爭議,並解釋如何管理風險。
團隊實力
隊伍須顯示隊員具有實現目標的能力、相關的技能、人脈網絡及經驗。隊伍須考慮借助其他夥伴團體/外在人力資源以達成目標。
社會效益
雖然社會效益的量化評估並非必要,然而隊伍必須解釋商業資源的投入、經營的過程及產品銷售如何產生社會效益。
企業可持續性
隊伍必須展示其企業計劃可以持續經營,並發揮預期的社會效益。